利得税申请延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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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tury - 弥敦商务助理总监 - 林世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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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香港公司在香港税局都会有自己的税务档案编号,税表上有记载,凭此档案编号,可自己或委托其它秘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前往税局申请利得税表副本(具有同样效力);
3)香港公司成立后的首份利得税表,是自动延期3个月,即从发出日算起,3个自然月内,呈报核数报告和填报利得税表即可;
4)如贵司资料(月结单、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等)未妥善保存,需较多时间进行准备,又怕逾期造成罚款,可通过秘书公司或会计师事务所与税局联系进行延期申请;
5)就算不进行延期申请,而又过期,收到罚款信了,由于是第一次触犯,在上交核数报告和利得税表后仍可通过写信求情的方式进行豁免罚款,通常有经验的秘书公司或者会计师事务所都有把握申请豁免罚款通过;但相关记录会保存,再次触犯,则求情豁免的几率几乎等于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