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结日为3月31日(盈利情况),可延期至当年的11月15日;
- 年结日为3月31日(亏损情况),可延期至次年的1月31日;
- 年结日为12月31日,可延期至次年8月15日;
对于没能及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报税的相关事项的香港公司,也会给予一定的处罚,具体处罚项目如下:
- 第一次逾期报税,将罚款港币1200元;同时在第一次罚款起14天内,仍未进行处理的,香港税务局将起诉该香港公司,并增加罚款至3000港币;
- 第二次逾期报税,将罚款港币3000元;同时在第二次罚款14天内,仍未进行处理的,香港税务局将起诉该香港公司,并增加罚款至8000港币;
如果香港公司逾期未报税,而董事收到香港法院传票仍置之不理,则会被认为藐视法庭及管理失责,罚款视公司的情况而定,最高罚款是5万,以及没缴纳税额的3倍罚款和监禁3年。同时香港公司董事及股东会因管理失责,将被香港政府列入黑名单(类似内地的“失信人员名单”),甚至被限制出入境等。而无论是因何种原因导致香港公司受到罚款,款项都必须足额缴纳。
香港公司申请延期报税需要注意:
- 尽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报告,避免临近最终期限时各种单据准备不充分导致报税延迟,从而产生政府罚款。
- 由于香港公司税表发出后,而且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收到报 税表,而计算时间是以税表发出时间计算,往往碰到收到税表时间在节假日等,从而延误了报税,因此,需提早准备好各种报税单据,便于理帐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