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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某HU有人中招了
香港公司转让后去香港被告知涉及洗黑钱案件 该如何处理?
案例大概经过:18年1月转让鄙人的公司给一个中介,公司已确定转让后交付银行U盾给中介继续转让银行账户,但无良中介并没有按照要求转让而是银行账户继续在我名下,18年6月收到香港银行的电话被告知有两笔来路不明的入账需要我的确认是否退回,我回复退回并马上冻结该账户。但内地与香港银行联系不通畅,迟迟无法联系到银行确认是否已经冻结账户。20年1月我赴香港入关时被扣押并接受调查,原因是我因为这个账户涉及一宗洗钱按键,第二天我花钱保释出来后被告知以后每个月都要去香港警署报道一次,如果不去还会继续羁押。
现在我的问题是:
1. 如果我不再去香港,我是否会在内地受到诉讼?(我在网上找到类似经历的多人,报道多次并不能解决问题,甚至会被限制离港配合调查,上庭,浪费大量时间与金钱)
2. 我是否可以在内地起诉两名无良中介,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
3. 我该如何了结这桩事情,让我得一进出港自由?(目前在内地,听资料,配合调查,不敢贸然入港)
希望了解这类法律的朋友随时解答。
感想:整个事情下来,从入境-羁押-录口供-保释-回到内地我发现香港警方其实已经对案件有所掌握,也清楚我是受害人,但是我不明白,既然如此为何要有这一套程序?最后的保释金也并不是一个固定的数目,到最后竟然是可商量的余地,意味着即使我身上没钱,他们也没办法要放了我,有钱就多搞点保释金,网上有朋友甚至有高达10万元港币的保释金,这有点让人难以置信,难道香港不是一个法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