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应商和客户均不是香港客商;
- 订单的签署过程均不在香港发生;
- 货物未在香港发生报关、收发货等;
- 未在香港有实体的办公室和聘请香港员工;
- 未在香港政府留有任何经营纪录等。
如果同时达到以上5个条件,基本上可以向税局申请豁免税收。税局会根据公司的经营模式,评估豁免的可能性。申请通过,则无需在香港缴纳利得税。
香港公司申请海外利得离岸豁免需要准备资料:
- 公司的组织架构图、公司执照、员工资料,包括员工姓名、职位和薪酬等;
- 香港公司业务运作模式的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和客户的收付款方式,是在哪里寻找的,在哪里签约的等;
- 所有交易协议、发票、合同、报关单或收发货单、信用证、保险、运输单据、电邮、传真等;
- 至少前5大供应商与顾客的交易金额、名称、地址;
- 香港公司怎样选择供货商、怎样决定价钱;供货商怎样送货,怎样付款给供货商,有没有开信用证,谁负责开信用证;
- 怎样找客户、怎样决定价钱;怎样送货给客户,客户怎样付款,有没有收信用证
- 其他税局要求提供的资料。
香港公司离岸海外利得离岸豁免申请程序:做账审计→ 将经审计报表与报告交税局提出申请→ 税务发出离岸问题信件→ 撰写回复信件及相关资料交税局→税局出审批结果。
香港公司首次申请离岸豁免成功后,税局会默认公司离岸经营,但也会不定期复查。
如香港公司的经营业务于某一年度发生变更,需要主动向税局说明情况,要在审计报告与税表上写清楚,税局就会再次出信询问新业务的离岸性质,相当于需要重新申请离岸豁免。
赞同来自: 傅强
- 公司的营业地点在哪里;
- 客户(买家、卖家)是否是香港企业;
- 合同是否在香港签订;
- 货运是否有经常过香港报关;
- 收付款的结算方式。
针对海外利得申请税务局可能发出的发对,很重要一点需要贵公司把日常业务操作中的所有相关单据保留好,包括:参加展会的门票,收入支出发票,报关单据等贸易操作中产生的单据,这样可以保证以后的税务反对回复更顺利的申请下来。
注意:任何税务安排都必须事先予以安排,事后再做就是刻意瞒税,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