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下述公司外,所有法团必须在提交报税表时一并提交经核数的财务报表:
1、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属不活动的公司;或
2、其注册地并没有法例规定公司财务报表需要进行核数及并没有拟备核数师报告的公司。
1、申请免税的操作过程非常复杂,真正申请免税流程如下:
客户提供采购及销售等相关票据→由会计师理账,做账,并提交核数师报告→客户提供非港产生
利润的相关凭证→会计师提交免税申请并完成税局规定26个问题的答辩→海外利得免税申请完毕
很多不良代理利用免税误导客户,实际是以零申报应对.给客户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瞒税刑事责任和公司银行帐户被要求冻结)
离岸公司在第一次进行做账报税,之后再进行O申报是不可行的。而且O申报有一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