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志张
赞同来自:
在洪都拉斯,成立公司时可以选择四种主要法人实体: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私人有限责任公司(LLC)或公共责任公司(PLC)。
每种实体都有各自的优势和先决条件。独资企业最容易成立,但其承担无限责任,所有者对公司债务和资产负全部责任。合伙企业是一种类似的安排,不同之处在于责任由实体的指定合伙人分担。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完全由外资拥有,必须有2至20名股东,股东的责任与其对公司的贡献相当。成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最低股本250美元,并任命一名经理,经理可以是出资合伙人之一。
另外,PLC需要任命两名董事,并将公司所有权分为股份,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