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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公司成立的基本要求

2024-11-14 13:50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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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志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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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获得公司名称:从CCM获得
  2. 股东:至少一名股东(可以是公司或者个人);私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上限为50;公共有限公司则没有上线
  3. 董事:

私人有限公司必须拥有至少一名通常在马来西亚居住和在马来西亚拥有主要居住地的董事
  1. 公司秘书:根据《公司法》,所有公司都必须拥有至少以为公司秘书,该公司秘书必须在公司成立后30天内任命
  2. 股本:最低缴足资本RM1
  3. 注册地址:所有公司都必须拥有一个注册地址(通常使用公司秘书的地址)
  4. 营业地址:这是公司主要营业地点的地址,如果与注册地址不同,建议您使用自己的营业地址
4 天前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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