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香港公司支付借款要税务备案吗?
税务备案要求
适用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外汇资金时,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
免除备案的情况:特定情况下,如境外借款利息、外国政府(转)贷款利息、担保费、进出口贸易佣金、港杂费用等,无需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税务备案流程
备案时间:企业应在签订对外支付合同后的30天内向主管国税机关进行对外支付合同备案。
提交资料:需提交的资料包括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3份、合同复印件1份。对于不同类型的支付项目,还需提供相应的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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