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志M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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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是可以使用中文名称注册的,对于公司名称的规定如下:
公司可注册一个中文名称或一个英文名称,也可以同时注册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但不能使用中文字和英文字母组合成的名称;英文公司名称的最后一个词须为“Limited”,中文公司名称的最后四个字须为“有限公司”;若注册中文名称,须使用繁体字。
拟定公司名称不能与注册处处长备存的《公司名称索引》内的另一名称相同拟定公司名称不能于根据某条例成立后设立的法人团体的名称相同;不能使用注册处处长认为的可能会构成刑事罪行或令人反感或违反公众利益的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