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公司名称有什么要求
公司名称中表示有限责任的后缀是“BV”。
可以用荷兰语或任何使用拉丁字母的语言来表示。不允许使用西里尔字母的名称。
名称不得引起混淆或误导,这意味着不能选择与现有公司名称相同或相似的名称。换句话说,名称在公司将要经营的行业和地区应该是独一无二的。因此,必须首先在公司所在地区的商会贸易登记处检查拟议的名称。也可以付费让商会进行全国性的商业名称搜索。
名称不得与现有商标冲突。商会不会调查企业注册时是否存在这种情况,海牙的比荷卢商标局负责保护商标。
以下名称及其衍生词或外语等效词需要同意或许可:银行、建筑协会、储蓄、贷款、保险、担保、再保险、基金管理、投资基金、信托、受托人、商会、合作、理事会、市政,以及任何其他可能暗示与银行或保险业务有关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