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股东增资需要加企业所得税吗?
境外投资者在特定条件下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可以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这些条件包括:
投资形式:必须为直接投资,如通过分得的利润进行的增资、新建、股权收购等。
投资来源:分得利润的性质应为来源于居民企业已实现的留存收益,包括以前年度留存尚未分配的收益。
资金划转:用于投资的资金(资产)必须直接划转到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账户,不得中间周转。
投资范围:投资项目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所列的鼓励类项目,或《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中的项目。
此外,如果境外投资者使用分得的利润补缴其在境内居民企业已经认缴的注册资本,增加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也属于符合条件可以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