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常见的公司类型及特点是什么?
“Sociedad Anónima”或公司 (SA)
公司受到各种规模企业的欢迎。此外,它们可以是公开的、封闭的或在公司章程中必须注明的特殊条件下运营。
成立需要2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实体)
资本分为“股份”
股份可以自由转让或继承
外国人只要有RUT就可以注册此类公司
“Sociedad de Responsabilidad Limitada”或有限责任公司 (SRL)
这是最容易、最快的合并方式之一,这就是为什么它最受小型企业和企业家欢迎。然而,建议合作伙伴关系密切并相互信任。
它比公司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因为它允许人们自由地添加更多合作伙伴
合伙人可以用资产或金钱出资
组建时要求至少有 2 名合伙人,最多 50 名
合伙人仅以其对公司的贡献承担责任
没有最低初始资本要求
Sociedad por Acciones' (SpA)
“Sociedad por Acciones”或 (SpA) 可以定义为公司 (SA) 和有限责任公司 (SRL) 之间的组合。它是最常见的法律结构类型之一,因为它提供灵活性和快速的注册过程。
此类公司只能由一名合伙人组成,但以后可以添加更多合伙人
名称末尾必须有缩写“SpA”
合伙人对其出资承担有限责任
SpA 可以有广泛的目的,可以开展多种活动,没有最大限制
资本分为“股份”
“Empresa individual de Responsabilidad Limitada”(EIRL)
与有限责任公司类似,但它仅由一个人注册成立,负责业务的各个方面。
一个人可以成为公司的所有者
成立时没有最低资本要求
所有者对其出资承担有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