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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告知解散的香港公司还能诉讼吗?

2024-04-29 09:50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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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bz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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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公司成立后未进行工商注册或者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只要公司尚未清算完毕,公司仍具有法人资格,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原告或被告。如果公司成立后未进行工商注册,且在公司清算过程中需要办理涉及工商注册的事务,应当依照规定补办登记。同样,如果公司因吊销营业执照而丧失经营资格,但尚未完成清算,则应按照清算程序进行清算,并在清算完成后注销公司。

综上所述,只要香港公司尚未完成清算程序,即使已告知解散,该公司仍然具有法人资格,并且可以作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因此,如果您的香港公司尚未完成清算,您仍可以代表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4-29 09:52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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