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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子公司向境内母公司转款时,可能需要缴纳的税种是企业所得税。
香港的税收制度与内地有所不同,香港子公司在当地需要缴纳的是“利得税”,这相当于内地的企业所得税。香港实行的是两级税制,税率分为两个档次:盈利200万港币以内的部分税率为8.25%,超过200万港币的部分税率为16.5%。此外,香港的税法规定,任何公司的分红都必须是税后盈利才可以进行。
然而,当香港子公司向境内母公司转款时,如果这笔款项被视为分红,那么在内地可能需要补缴相应的税款。这是因为内地与香港虽然没有双重征税的协定,但境内公司在收到来自香港子公司的分红后,可能需要根据中国内地的税法规定,补缴所得税的差额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