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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团与公司的概念有所区别,以下是具体分析:
法团:在香港,法团(Body Corporate)是指受到香港法例约束的团体或机构,它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可以拥有财产、承担责任,并以其名义进行法律行为。法团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组织,如合作社、公会等。
公司:公司是一种特定的法团,它是依法设立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公司可以由一个或多个股东组成,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无限责任公司。公司的主要特点是股东的责任限于其投资额,并且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独立进行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