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公司约定适用中国法律吗
在涉外合同中,意思自治原则是确定适用法律的首要原则。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26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这意味着境外公司与中国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约定适用中国法律。这种选择不仅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也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发生争议时,能够依据熟悉的法律体系来解决纠纷。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选择并不是无条件的。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条的规定,中国法律只赋予当事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中选择法律适用的权利。此外,如果涉及的合同违反了中国的法律法规或者公序良俗,那么即使双方选择了中国法律,这样的选择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境外公司与中国公司之间的合同可以选择适用中国法律,但这一选择必须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愿,并且不得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