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自行进行BVI公司经济实质申报 而不通过代理?
1) 对现有BVI实体(即2019年1月1日前设立的实体)而言,需要遵从经济实质要求的首个财年为2019年6月30日至2020年6月29日;
2) 2019年1月1日及之后设立的BVI实体需要即时遵从经济实质要求,从设立之日起的12个月期间即为首个需要遵从经济实质的财年。
根据法规要求,每间BVI公司都有进行经济实质申报的义务。 进行经济实质申报前公司方至少需要确认如下两个事项:
其一,确认上一财务年度BVI公司是否为BVI税务居民;
其二,确认公司业务类型是否涉及9大“相关业务”——控股业务、银行业务、保险业务、基金管理业务、融资租赁业务、总部业务、航运业务、知识产权业务、分销及服务中心业务;
BVI公司经济实质申报需要由注册代理就上述事项提供相关资料进行申报。他们还可以提供合规性建议以确保公司在申报过程中符合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