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rleyW
赞同来自:
lingz82
香港公司的暂缴税款(预缴税款)是根据根据当年的盈利和税率征收下一年的暂缴税。因为香港公司利得税是根据课税年度内的实际利润而征收,这样某一年的利润要到该年度完结之后才能确定,因此税务局在该年度完结前征收暂缴税。在下一年当有关年度的利润评定后,已缴付的暂缴税款可作支付该年度应缴付的利得税。如一家香港公司没累计亏损,而该年度被评有利润,需缴纳HKD$30,000.00利得税税款,那么该香港公司需另缴付暂缴税HKD$30,000.00,即总共需缴款HKD$60,000.00。如随后年度或录得有亏损,该笔暂缴税HK$30,000.00可以退回给该公司。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香港公司上年度预缴的利得税,在结算当年利得税时会多退少补,如果当年亏损,上年度预缴的利得税将以支票的方法全额退还;如果当年营利,应缴税额大于上年预缴额,除需向香港补缴差额外,还需按当年应缴税额预缴明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