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信用证(Usance Letter of Credit,也称作定期信用证或期票信用证)是一种特定类型的信用证,其特性在于其支付期限会延后到指定的未来日期或经过一定的等待时间(即“远期”)之后。
这就意味着,使用远期信用证的买家(开证银行的客户)对卖家的付款进行承兑(即接受义务)后,在特定的期限,这可能是货物装船后的几天、几周甚至几个月,才会进行实际的付款。此期间,卖家可以将承兑票据折现,以便在等待期间获取资金。
如果客户在承兑后拒绝付款,那将是对远期信用证的违约行为。银行在征得客户承兑后,实际上是对指定金额下的付款进行了保证,这是一种信用承诺,因此在固定时间内必须进行付款。如果客户拒不付款,那么会侵犯卖方的权益,卖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障其权益。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例如出现欺诈行为或卖方严重违反信用证的条款和条件,买方可能会有权利拒付。这些情况将需要在法律框架下解决。
但是,在日常商务交易中,信用证已经成为了商家们最放心的支付方式之一,有力的保障了进出口交易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