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直接投资(FDI)备案准备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或变更备案手续,应提交以下文件:
①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材料或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②《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承诺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承诺书》;
③全体投资者(或全体发起人)或外商投资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④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未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无需提供);
⑤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变更事项不涉及投资者基本信息变更的,无需提供);
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明(变更事项不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无需提供);
⑦外商投资企业最终实际控制人股权架构图(变更事项不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最终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无需提供);
⑧涉及外国投资者以符合规定的境外公司股权作为支付手段的,需提供获得境外公司股权的境内企业《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若上述文件原件为外文的,应同时上传提交中文翻译件,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应确保中文翻译件内容与外文原件内容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