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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英属处女岛有没有税收协定?

中国与英属处女岛(BVI)有没有税收协定?
2013-06-29 01:53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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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毛先森

赞同来自: 斗牛GG

中国和英属维尔京群岛有签订税务交换协定,此税务信息交换协议只适用于中国内地,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该税务信息交换协议遵照英属维尔京群岛的一贯模式,但只限于交换有关直接税务的数据,并不包括间接税务。预期该税务信息交换协议将于英属维尔京群岛之2011至2012税务年度起生效,届时双方应已完成各自的内部程序。根据该协议,双方政府已经同意不会对双方的居民或国民实行税务限制。双方亦同意不参与收集资料调查或要求取得与某指定纳税人税务无关的数据。
2013-07-02 13:46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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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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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该税收协议收国税总颁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英属维尔京群岛政府关于税收情报交换的协议>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该协议及议定书自2010年12月30日起生效,适用于2011年1月1日或以后取得的所得。

  中国与英属维尔京群岛签署的上述协议是继与巴哈马于2009年12月1日签署第一个情报交换协议后,中国与离岸金融中心签署的第二个情报交换协议。协议涉及的可交换情报的税种包括,在中国境内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以及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所得税、工资税、财产税。

  根据协议,缔约双方主管当局应当就互相交换税收情报提供协助。情报应包括与相关税收的确定、核定、查证与征收,税收主张的追索与执行,税务调查或起诉,具有可预见相关性的信息。

  英属维尔京群岛政府依据中国请求提供的情报包括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任何人以代理或受托人身份掌握的情报;有关公司、合伙人、信托、基金以及其他人的法律和受益所有权的情报,包括在同一所有权链条上一切人的所有权情报;信托公司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及监管人的情报;基金公司基金创立人、基金理事会成员、受益人以及基金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报。
2013-07-02 13:40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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