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被强制除名注销后申请恢复
公司董事或股东主动申请注销后恢复
公司董事或股东主动申请注销后,发现公司名下还有资产,如银行账户资金、车辆、物业、知识产权等没有处理。由于已注销的公司,名下的资产会作为无主财产,归属香港政府所有。如想拿回公司名下的资产,需要申请恢复公司之后才可以处理资产事宜。
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恢复公司
该公司和其它商业主体有债务上的纠纷,为了逃避债务,将该公司注销。这种情况下,债务人要求该公司偿还债务,将该公司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执行法院判决中,因债务人公司已注销,无法进行。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该公司,然后再继续诉讼。
恢复已注销的香港公司有哪些方式?
通过行政方式恢复香港公司
以行政方式恢复注册香港公司,通常是未按时提交周年申报表,被香港注册处强制除名。
香港注册处行政原因恢复公司的申请期限
本地公司恢复:须于解散日期后的20年内提出;
非香港公司恢复:须于除名日期后的6年内提出。
通过行政方式恢复香港公司时间:一般情况下,恢复注册公司需要4-6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