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意味着,新规定执行后,自2023年4月1日起,除非是属于「不活动」,无论营业额的多少,都要求香港公司在提交税表时连同审计报告一起递交,香港税局不再接受香港公司税表直接“零申报”!
香港税局新规出台,三大关键点解析01税表不再接受“零申报”,需连同审计报告一并递交2022/23年的利得税表递交时,需一并附上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不再接受仅对税表的“零申报”。
02香港公司无论运营与否,仍需提交税表和审计报告香港公司成立后,即便公司没有实际经营,没有开户,合规也是需要出具“无运营审计报告”递交给税局。
除非是《公司条例》所订明的“不活动公司”可以免于审计,需要向注册处递交公司休止活动后,才能判定为不活动公司,符合「不活动公司」的条件如下:
1)没有任何交易或商业往来;
2) 未开业或已申请休眠的公司;
3)于政府机构中没有相关的经营记录;
4)没有银行商业账户或第三方资金平台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