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司和新加坡公司发生了相关的纠纷,现在中国公司要在国内上海起诉一家新加坡公司,去法院立案时,被告知需要提供新加坡公司带有地址的存续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这该怎么办理?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什么是带有地址的存续的新加坡公司主体资格证明,这句话说起来可能比较绕,我们可以分解开来。
首先是要有地址的,因为法院立案需要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要有一个地址,接下来新加坡公司的存续的主体资格证明,也就是相当于国内的公司的营业执照。证明该新加坡公司还是存在的,这份文件如果起诉方没有的话,可以委托律师去新加坡当地去查询。
新加坡公司在注册登记备案时,相关的文件都在新加坡的公司注册处都有登记备案,是可以公开查询的,查询到该份文件之后。接下来需要办理新加坡的公证以及法律学会的认证和中国驻新加坡使馆的认证手续。
这一整套手续从开始的查询到后面的公证、认证以及办理完毕之后,快递回国内都可以代为办理,无需本人亲自去新加坡办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