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设立的公司公证认证在国内的使用场景介绍
香港分公司名称: 分公司取名非常自由,如集团、控股、杂志社、协会、所、学院、公司、促进会等字眼结尾,其取名的灵活性远远大于有限公司及无限公司,但中文不能以“有限公司”结尾,英文不能以“LIMITED”结尾。
香港分公司注册条件: 须拥有一家香港总公司,同时需要提供总公司的商业登记证和确定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经营范围。
香港公司文件在内地使用最为频繁的文书,通常在内地成立子公司,代办处等都需要提供香港公司主体资格证明律师公证文件,此外涉及到公司诉讼纠纷,需要提供法定的证明文书的公证文件。
比较常见的是香港公司在中国境内的诉讼、仲裁、投资、成立办事处及合资企业、其他地区注册的离岸公司申请香港银行账户等,各类需要进行主体合法资格认证的情况。
中国委托公证人,简单来说就是内地法律认可的公证人。根据规定,中国委托公证人需具有香港律师资格,同时执业十年以上,且经由中国司法部组织的培训,通过考核的律师。
香港律师公证流程如下:
由中国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中国委托公证人通常分布在香港各大律师行,香港当地无公证处。
交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即可在内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