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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PS2.0两大支柱解析

支柱一要素:
• 市场管辖区对跨国企业剩余利润的新征税权
• 在市场管辖区范围内进行某些特定的分销和市场营销活动所产生的固定回报
• 更好的的预防税收争端和解决双重征税的税收管理机制,以提高税收确定性
支柱二要素:
• 当受控外国公司的税赋低于最低税率时,计入所得规则将作为补充税来实施
• 在豁免方式不允许对分支机构征收补充税的情况下,转换规则将通过消除此类税收协定障碍对计入所得规则进行补充
• 对外支付征税不足规则作为计入所得规则的补充规则, 允许对集团的组成实体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征收补充税。补充税的计算与计入所得规则一致。
• 应予征税规则规定,向集团内低税率管辖区关联方的支付不得享受税收协定优惠,以此帮助各国保护税基。
2022-10-20 14:01 添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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