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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啊,SCR、年审你都可以转到新的秘书公司做的,这个没有关系,如需办理,可联系
您好 这是2018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2018年公司(修订)条例》公司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具体规定:所有在香港成立的公司需对重要控制人进行登记在册,登记事项内容必须建册并存于注册办理处地址或香港指定地址,政府执法人员将随时进行查阅。如未有履行上述责任,即...
新政策,强制性的,是必须需要登记注册的
新政策文件已经下来,所以大家还是重视起来,积极配合,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如果一旦被查到,属于刑事责任,是要被处罚的
最新的政策,是强制性要登记的,如果不登记,被查到未有履行上述责任,即属刑事罪行,有关公司及其每名责任人可各处第四级罚款(即25000元),如情况适用,另每日各处罚款700元。对于填写内容确保真实,虚假陈述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100.000-3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