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基金业工作多年, 注意到一个现象,投资者很注重基金分红, 不分红的基金更被讥为铁公鸡。事实上,近来投资人亦逐渐明白到, 开放式基金的分红对投资者而言,只是钱从左口袋转到右口袋而已,所以有不少投资者干脆选择分红转份额,省却重新申购的费用及麻烦。 据笔者了解,海外基金的分红主要跟税务有关,投资者一般不太关心基金是否分红。美国大概的情况是规范共同基金(mutual funds)的投资公司法(Investment Company Act 1940)对基金分红没有具体的规定,主要是说基金有盈余才可分红;但美国的税收法例要求共同基金每年把至少98%的盈余分给投资人,否则该部分盈余要征税,这样会影响基金的业绩表现,基金公司一般都按税法要求分红;分红后,税务责任在投资者,不在基金公司;投资者收到基金分红后,连同他/她的其他收入(包括赎回基金份额所实现的盈利)一并合算其个人应缴入息税,为了避开额外的税务负担,投资者会待分红后才购买基金;这跟中国的情况很不一样,国内个人投资者自基金的收入不须缴税,而且国内的税款一般都是代扣代缴,国人一般不会另自向税局直接缴税。英国的情况跟美国又不一样,卖给英国投资者的离岸基金(offshore fund)也不一定要分红,笔者过去的经验,离岸基金分红的部份也只是基金在期间所賺的股息及利息收入,资本利得(capital gains)包括卖出股票所实现的利润部份无须分掉;投资者若要盈利落袋为安,还是要通过赎回基金份额;据了解,英国投资者也须要为来自基金的收入纳税。香港方面,税法关于基金投资相对简单,基金是否分红对基金本身及投资人没有什么税务影响,基金一般也不进行分红。 关于基金分红,开放式基金有别于封闭式基金,后者的退出机制依赖在交易所卖出,受供求影响,交易价格与基金净值有差异,海外很多封闭式基金也是经常以折价交易,基金管理人会尽办法压低折价,在市场回购基金份额并注销是一个主要手段,分红也是减少折价对投资者不利影响的一个办法,故此封闭式基金分红就象股票分红对投资者有一定的意义;在国内,封闭式基金管理人除分红外,能回旋的余地不多。开放式基金的退出机制是赎回份额,价格基本是基金净值,投资者要获利落袋为安的,向基金公司提出赎回申请就好了,无须要等到基金分红;有人说赎回要付赎回费,但赎回费率并不高,真能影响买卖这样重要的投资决定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