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纳税人对于买卖楼房时所赚到的利润是否需要向香港税务局申报感到困扰。事实上,由于香港并没有资产增值税,所以在一买一卖时所衍生的利润,在通常的情况下都不用课税。 为什么说“通常”呢?因为这要视乎每个个案而定。当所买卖的楼房被界定为资产时,卖出赚到的利润只属于资产升值,无须课税;反之,若纳税人经常进行楼房买卖而获得利润,香港税务局多倾向定性此属于从经济活动中获利,也就是炒房,故便需要缴付利得税。 但如何界定是否“炒房”呢?一般情况下,香港税务局会根据环境证供作出判断。大致上会按六项因素厘定,包括:有关获利的资产项目、持有该资产的时间、相类似交易的频密程度、有否令资产增值、出售原因及买入资产时的动机等。 作为注册税务师,笔者建议纳税人将与买卖楼房有关的文件及资料好好保存,避免将来当香港税务局覆查时无法提供,令自己多付不必要的税款。 作者:(Webster,香港注册税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