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白若雪)记者从厦门市商务局获悉,厦门市近日出台《厦门市进一步促进服务外包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 首次在厦门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正常经营满1年的服务外包企业,经认定,可享受厦门市总部经济相关优惠政策等。对新设立的服务外包企业当年开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达一定规模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据了解,对企业开展的离岸外包业务达一定规模的,按照其增量部分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对开展在岸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按照其年度业务额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这是厦门有史以来第一次明确支持在岸服务外包业务发展。 作者:白若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