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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2018-19 年度财政预算案税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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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日(二月二十八日)发表的《财政预算案》中,财政司司长建议多项税务措施。

财政司司长建议一次性宽减二零一七/一八课税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利得税、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税款,每宗个案以30,000元为上限。这项措施会使政府少收255亿元税款,共约202万名纳税人可受惠。

这项宽减会减低纳税人二零一七/一八课税年度的应缴税款,他们只须如常填报分别于本年四月及五月份起发出的二零一七/一八课税年度的利得税报税表和个别人士报税表。待有关法例通过后,税务局便会在评税时作出宽减,预期约在二零一八年七月底开始发出已反映宽减的税单。一如往年,利得税和个人入息课税税款会在今年十一月开始陆续到期缴交,而薪俸税税款则在二零一九年一月陆续到期。

建议的税款宽减只适用于二零一七/一八课税年度最后评税,并不适用于该年度的暂缴税。因此,纳税人须按现已发出的税单依时缴付该暂缴税。已缴交的暂缴税会按《税务条例》用以支付二零一七/一八课税年度最后评税的应缴税款及二零一八/一九课税年度的暂缴税税款。如尚有余额,才作退还。

今次的宽减并不适用于物业税,但赚取租金收入的人士,如符合资格,或可通过选择个人入息课税而获得宽减。

纳税人如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宽减额须按个人入息课税的税款计算,这或会与不选择个人入息课税所得的宽减额不同,最终宽减额须按每一个案的实际情况才能确定。有租金收入或营业利润的人士,可在二零一七/一八课税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内提出申请个人入息课税。税务局会就每宗申请验算可否减低申请人的税款,并以对他最为有利的方式评税。

除了上述的一次性税款宽减外,财政司司长亦建议扩阔和增加薪俸税税阶及调整边际税率;设立伤残人士免税额;增加子女基本及额外免税额、供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税额及额外免税额,和提高长者住宿照顾开支的扣除上限。此外,财政司司长建议放宽现有限制,容许夫妇可自行决定是否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法计税。有关法例如获立法会通过,这些措施将由二零一八/一九课税年度开始生效。

另外,财政司司长建议向为自己或受养人购买在自愿医保计划下合资格自愿医保产品的市民提供税务扣减。这措施会在立法会通过有关法例修订后的课税年度起实施。

利得税的税务宽免

在利得税方面,政府会修订合资格债务票据计划,增加可以参与计划的票据类型,由现时须由金融管理局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讬管和结算的票据,扩大至包括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债务证券;并将税务豁免范围,由原来年期不少于七年的债务票据,扩展至所有年期的债务票据。另外,企业购买合资格的建筑物能源效益和可再生能源装置,其资本开支可获更优惠的税务安排,由目前分五年扣除改为全数在一年内扣除。

上述措施须在修订《税务条例》后才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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