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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商业登记证年限

香港公司商业登记证是由香港税务局发给经营者的一种合法经营文件。根据香港《商业登记条例》规定,除特别豁免者外,任何在香港经营业务的人士,均须在开业后1个月内,为业务申请商业登记,并将有效的商业登记证在营业地点展示。如登记资料有所变更,经营者须在1个月内以书面通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局。

商业登记证的有效期有两种,一种商业登记证的有效期是一年年限,企业也可以向税务局申请三年有效期的商业登记证。

除本地公司首张登记证外,应缴金额以登记证的开始生效日厘订。对于非本地公司新开业务,其首张登记证的开始生效日期是有关业务的开业日期,不是申请商业登记或分行登记日期。

最新香港商业登记证费用表

Business-Registration-Fee-and-Levy-Table

商业登记证范围

“业务”指为了牟利而从事的任何形式的生意、商务、工艺、专业、职业或其他活动,同时亦指一所会社。根据《公司条例》在香港成立为法团的公司或根据该条例注册的非香港公司须当作为经营业务的人而须办理登记。此外,所有在香港设有代表办事处或联络办事处,或出租其在香港的物业的非香港公司变须根据条例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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