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走出去”企业参与国际化经营程度提升,企业对于海外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的高效性、便捷性、细致性需求不断加深,招商银行提供高效、便利的财务管理服务,充分满足离岸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跨境结算、资金管理及账户监控等基本运营需求。
招行为离岸公司提供基础财务管理服务介绍:
智能结算
产品简介
招商银行依托于成熟的全球账户行清算网络,为离岸客户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资金收付结算服务,满足离岸公司日常经营所需。
产品优势
- 便捷高效:离岸与在岸账户之间、离岸账户与香港/新加坡账户之间均可通过招商银行内部系统实现直通处理。
- 覆盖面广:招商银行具有成熟、完备的全球清算网络,资金汇划可24小时覆盖全球各时区。
- 安全可靠:业内首屈一指的汇款业务处理团队及SWIFT汇款指令系统,可有效保障您的资金安全。
- 网上汇款:通过网上银行可实现汇入资金直接入账、汇出资金自助在线办理。
适用对象
适用于通过离岸账户办理资金汇出、汇入的非居民机构及个人客户。
跨境现金池
产品简介
招商银行为跨国集团客户提供量身订制的跨境现金池服务,可通过网银平台集中管理和运用集团内母子公司之间的账户资金,可支持离岸外币现金池、“离岸+在岸”跨境现金池等多种个性化模式。
产品优势
- 便于集团公司加强对全球范围成员公司的资金管控及财务管理效率。
- 在跨国集团内部实现资金集约化管理,通过离岸、在岸两个市场合理配置和运用内部资源。
- 可实现轧差净额结算,降低企业结算与兑换频率、节省汇兑成本支出。
适用对象
适用于开展跨国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尤其因集团境内外关联公司较多而需对资金运用进行统一管理的集团客户(运用离岸+在岸跨境现金池的企业需取得对外放款额度及相应外债额度)。
一户百币
产品简介
离岸公司只需在招商银行开立一个美元账户,即可办理全球百余种货币的收款、付款业务,实现非自由兑换货币结算,为企业开辟全球市场提供助力。目前可支持132种非自由兑换货币支付和36种非自由兑换货币收款。
产品优势
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通过公允、便捷的国际市场完成货币兑换,实现本行客户面向全球各地的收付款结算,降低财务成本并有效支持开拓市场。
- 汇率优惠:我行与全球主流市场代理银行之间建立密切合作,为离岸客户争取最优惠的兑换汇率。
- 费用低廉:仅按一般境外汇款业务标准,不加收任何额外费用。
- 操作简便:离岸公司只需在我行开立一个美元离岸账户即可。
特殊用途资金管理
产品简介
招商银行充分发挥离岸账户管理体系及IT平台等专业化优势,针对跨境资产/股权收购款、二手船舶交易、政策性银行融资款等特殊用途资金,提供安全、透明的资金监管和受托支付等个性化服务。
产品优势
可有效解决买卖双方分歧,简化交易结构并促进交易达成。
招商银行离岸账户不受外汇管制,监管资金出账、入账均可自由实现,可有效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招商银行离岸账户开户指南
开户对象
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即指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和法人、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中资机构在海外的分支机构,但不包括境内机构在境外的代表处和办事处。
存款指引
1、存款币种:美元、港币、欧元、英镑、日元等可自由兑换货币。
2、账户起点金额:
- 非居民法人等值5万美元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 非居民自然人等值1万美元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3、账户性质:开户自由,非现金账户,兼具境外储蓄账户和往来账户的特点,按季付息,且可办理往来结算、支付等。
4、存款种类:
•活期存款:按日计息, 按季付息,如遇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息。
•定期存款:采用记名式不可转让存单,整存整取,每单起存金额为5万美元(对公)或1万美元(对私),其他货币的起存金额见下表。到期支取本息。定期存款的期限分为一周、一月、三个月、六个月、一年及一年以上等几种,到期后我行可自动提供续存服务,即本息自动按原期续存。
各种货币的存款利率,采用随行就市的原则,比如,参照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水平来确定(LIBOR或HIBOR)等等。
单位:万元
币种
类型 |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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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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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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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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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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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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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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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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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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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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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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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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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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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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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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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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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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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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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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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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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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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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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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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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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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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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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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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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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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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有限公司开立离岸账户指南,请提供以下资料:
1.注册证明书(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
2.有效的商业登记证 (BUSINESS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3.2008年7月11日以前注册公司需提供:公司董事资料的D号表格文件(FORM D);2008年7月11日当日及以后注册公司需提供:法团成立表格(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表格NC1或供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公司使用的表格NC1G)及董事或秘书变更表格D2A(如有);
4.公司注册满1年以上的,需提供最新的周年申报表 (LATEST ANNUAL RETURN);
5.公司组织大纲章程 (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
6.公司董事、股东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或护照(PASSPORTS OR I.D. CARDS OF SHAREHOLDERS, DIRECTORS AND AUTHORISED PERSONS);
7.最少由法定开会人数的董事签署的董事会开户决议 (RESOLUTION OF THE DIRECTORS OF THE BOARD)。
以上资料原则上我部需验证原件;贵司如无法当面提交正本文件,可提供由香港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见证的副本;或委托我部代为办理查册(其中第6、7项不可办理查册)。
香港注册的独资/合伙公司开立离岸账户指南,请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商业登记证 (BUSINESS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
2.个人在本港营业商业登记证的申请书 (APPLICATION BY AN INDIVIDUAL FOR REGISTRATION OF BUSINESS (ES) CARRIED ON BY HIM IN HONG KONG);
3.合伙商号如有合伙人协议须同时提供合伙人协议;
4.东主/合伙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PASSPORTS OR I.D. CARDS OF OWNERS/PARTNERS AND AUTHORISED PERSONS)。
以上资料原则上我部需验证原件;贵司如无法当面提交正本文件,可提供由香港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见证的副本;或委托我部代为查册(第3、4项不可办理查册)。
BVI、CAYMAN群岛离岸公司开立离岸账户指南,请提供以下资料:
1.注册证明书(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2.公司注册在1年以内的,提供首任董事任命书及董事签订的出任董事同意书(RESOLUTION OF THE SUBSCRIBER TO APPOINT FIRST DIRECTOR(S) AND CONSENT TO ACT AS FIRST DIRECTOR(S))。若公司董事随后发生变更,还需提供相应的董事任命书及出任董事同意书。股份证明文件、股份转让文件或股份登记册(SHARE CERTIFICATE OR SHARE REGISTER);
3.公司注册满1年以上的,需提供由法定注册代理机构(REGISTERED AGENT)出具的保证函 (CERTIFICATE OF INCUMBENCY)(3个月内)及当地政府出具的良好声誉证明 (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12个月内)。其中法定注册代理机构在公司章程中有注明。法定注册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函中需列明公司有效的股东及董事的名称、身份证件号码(如有),股东及董事如有变更,需列明以往股东及董事的名称、身份证件号码。如客户提供的法定注册代理机构与公司章程中名称不一致,需要提供当地政府出具的变更公司法定注册代理机构的证明;
4.公司章程(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
5.公司董事、股东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或护照(PASSPORTS OR I.D. CARDS OF SHAREHOLDERS, DIRECTORS AND AUTHORISED PERSONS);
6.最少由法定开会人数的董事签署的董事会开户决议 (RESOLUTION OF THE DIRECTORS OF THE BOARD)。
以上资料原则上招行需验证原件;贵司如无法当面提交正本文件,可提供由香港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见证的副本。
本页面内容由离岸快车小编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当地招商银行分行网点的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