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息称,加拿大国民利用合法﹑非法手段﹐透过海外避税天堂瞒税避税﹐情况愈来愈严重。以2013年为例﹐加居民用合法手段逃税﹐涉及1,700亿元资金。 加拿大人公平课税组织(Canadians for Tax Fairness)称﹐新数据显示﹐加拿大公司和个人去年透过10个海外避税天堂逃税﹐涉款高达1,700亿元﹐比上年多150亿元。数据显示﹐加拿大资金流入避税天堂的速度﹐比进入非避税国家的资金快。 该课税组织行政总裁豪利特(Dennis Howlett)称﹐这个1,700亿元数字只是逃税资金的一部分﹐几乎肯定它未有反映全貌﹐因为统计局不再纪录流入巴哈马的资金。2010年﹐巴哈马就有145亿元加拿大资金。他说﹐这个数字只是上报资金的纪录﹐非法活动涉及的资金﹐还没有计算在内。 据估计﹐人们透过海外避税天堂逃税﹐联邦政府和省府就有接近80亿元的税款损失。联邦政府与其他发达国家合作﹐意图打击避税和瞒骗税款。 公平课税组织的数字显示﹐加拿大直接对外国投资﹐其中大约40%在金融和保险业手上﹐资金多数进入海外3大避税天堂﹐巴巴多斯、开曼群岛和卢森堡。 “避税天堂“这个词是源自于英文“Tax haven”,但应翻译为“避税港”的,haven本来就是港口或者避难所的意思,但被部份媒体将haven误作为heaven,所以后来才有了避税天堂一词。 避税天堂的特点就是税率很低、甚至是完全免征税款的国家或地区,但可能只有个别税种较低,适用于特定分类的个人或商业机构。个人要受益于避税港的其中一个 方法,就是迁徙到该地区,使法律上只需缴交税项给免税港政府。另外,个人或商业机构也可以在避税港,成立附属机构或独立的法律实体(即公司或普通法法制里 的基金),资产移动到新公司后便可在套现获利,从而缴交较低或者免除税款。不过,利用这种方法到底算是避税还是逃税,难以一概而论。这视乎相关国家或地 区、还有相关的个人或机构的个别情况。 避税天堂大多是较小的沿海国家和内陆小国,甚至是很小的岛屿。它们自然资源稀缺、人口数量较少、经济基础薄弱。但由于它具有某些“优越性”,因此吸引了大 量国外公司来此注册。除列支敦士登外,还有安道尔、摩纳哥,以及开曼群岛、百慕大、巴哈马、荷属安的列斯等都属避税天堂。 避税天堂的主要特点包括金融信息及税收体制不透明,税率极低甚至不征税,为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企业、组织和个人避税、洗钱提供方便,损害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等。在2009年二十国集团伦敦金融峰会上,各国领导人同意对拒不合作的避税天堂采取行动,并准备实施制裁。(补充资料参考自:www.liankuaiche.com/question/114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