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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税务竞争力研究 – 税法与税制的现代化

香港税务竞争力研究2

上星期我们谈到,香港税务学会于2013年进行了一项有关香港税务竞争力的研究,研究的其中一个范畴为“令税法与税制现代化,以改善确定性、公平性与税务管理”。研究报告就如何令香港的税法与税制更切合现代营商环境,提出了七项建议。

其中一项建议,是对《税务条例》第39E条作出修订,让在进料加工安排下于本港境外使用的生产设备的资本开支,可享折旧免税额。根据税务局现时对第 39E条的诠释,当香港生产商透过进料加工的安排,在内地厂房生产商品时,纵使有关销售利润需要缴纳香港的利得税,但其免费提供给内地厂房使用的生产设 备,却不获任何税务扣减。学会认为,这既对香港纳税人不公平,亦无助提高香港的税务竞争力。反观新加坡,就向相类似使用境外生产设备的外判商,提供折旧免 税额。因此,香港确实有需要就《税务条例》第39E条作出检讨及修订。

研究报告提出的另一项建议,是容许税务亏损转回(即企业可以某一课税年度的税务亏损抵销前两年度的应评税利润),同时引入集团税务亏损宽免(即集团 内个别企业的税务亏损及应评税利润可相互抵销)。税务亏损转回不但可以改善中小企的现金流,亦可避免企业在停止营运前数年,出现亏损却无法适当地利用的不 公平现象。而集团税务宽免,则是基于企业集团实际上可被视为同一经济实体的概念,有关的宽免亦是国际间相当普遍的税务宽免措施。

而研究报告中亦提到的其它建议,如:订立特定和全面的转让定价法例和就目前的评税过程及利息与罚款机制进行全面检讨等,都是以提升香港税法及税制的确定性、公平性及改善税务管理为目标。
在接着的两个星期,我们会就如何提升香港税务竞争力,以及香港未来的税务改革方向简述我们的看法及建议。

关于作者

Anita Tsang

香港资深会计师,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注册税务师。亦为香港税务学会税务政策委员会成员。现为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中国税收政策服务部之高级经理,主要负责为公司税务部的同事提供技术支持及培训,以及编制公司的税务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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