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 和静钧) 近日有消息透露,中国政府已经与美国财政部草签了一份互惠协议,协议要求中国向美国提供美国公民金融账户信息,而作为回报,美国将中国公民美国账户信息提供给中国政府。 这份协议可视为我国为建立海外资产申报制度而作出相关信息透明化的基础工程。建立海外资产申报制度,一方面有利于我国合理布局税种及税率,如海外资产税或海外资产转移税,扩大财政收入。据估计,中国人在海外资产已经达到6000亿美元,而且每年都在高速增长。另一方面,将有利于打击腐败,追索转移或流失到海外的涉腐资产。这些涉腐资产,一部分是外逃官员带到国外的,另一部分,是“潜伏”于国内的腐败官员偷偷转移到国外的资产。鉴于当前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建立海外资产申报制度更具有现实意义。 一般而言,获取一个国家公民的海外资产账户信息,可有这样的路径安排:一是当事人自主申报,如美国法律要求凡海外资产超1万美元的美国公民,须申报并缴税;二是通过双边互惠协议,双方向对方提供相关信息,并为获取相关信息提供便利,如这次中美双方的金融信息协议;第三,则是提供海外金融服务的当事国建立面向其它主权国家有关部门的查询机制,如瑞士今年起将公开存款人信息,所有主权国家可申请查询。不过,目前仍有一些被称为“避税天堂”的离岸金融产业国,还在刻意为存款人隐瞒相关信息。 今年1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正式施行,拥有海外金融资产和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必须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申报相关情况。这一规定是上述所列的信息获取路径的第一种,即自主申报。然而,所申报的信息是否准确,完全依赖于申报者的个人诚信,贪官或腐败者是不可能如实提供这些信息的,偷税漏税者也会利用监管者无法核实信息真伪的弱点,千方百计地虚报或瞒报相关信息。自主申报,必须要配套一个监管者的抽查核对机制,抽查核对机制又依赖于监管者拥有权威的途径来核实所申报的信息。目前来看,中美之间一旦建立了信息便利互惠关系,美方将有可能依协议向中方报告相关权威信息。鉴于中国居民个人的海外资产有相当一部分可能在美国,中美这一互惠协议,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解决中国公民海外账户信息不透明的状况。 海外账户信息透明化,也有利于促进国内账户及资产信息透明化。互惠协议的一个法理点是:双方都应基于同一水平或同一程度的努力与谨慎。我们在要求外国伙伴提高透明度之时,也会自然促进我们自己的透明度上升。努力了多年的不动产信息统一登记,现在已经有了可预见的结果,这些将大大有利于反腐和防腐。 反腐防腐是个系统工程,只局限于国内或地方某一“子系统”的反腐,已经无法有效遏制腐败。以资产信息为结构面,把系统扩大到覆盖国内与国外的个人资产,就能让贪腐者断绝以为资产转移出国就万事大吉的想法。 原文标题:深圳特区报评论:提供海外账户信息有利于反腐 |